袭警这个事,出蓝纸通告后,有人开始过分带节奏了,我说一个亲身经历吧。
我在派出所做警风监督员的时候,遇到过很多流氓无赖气质的人。
有几个人,我确实感觉像是可能有“袭警”动作的人,所以,我还真问过带我处警的警察一个问题。
我:“有没有碰到过打警察的,碰到怎么办?算妨碍公务和袭警吗?可以拘留吗?”
“打的很严重当然算,但是如果只是轻微的,拍下头,或者轻微抓伤,很有可能就算了”
我很困惑:“为什么?碰到流氓无赖就算了?这不合理吧”
“是这样的,如果要追究,必须申报到另外一个派出所,不能由本单位民警办理,这样好理解吧?公平起见,以防包庇嘛。有可能就提级或者请其它单位来办,所以办理袭警案件就比较麻烦,提交啊,申请啊,同时呢,各个派出所又都很忙,业务都很饱和。为了不麻烦我们自己同僚,有些轻微袭警的人,那我们稍微吃点亏就吃点亏咯,大家能不追究就不追究了呗~”
大概谈话过程就是这样。
我自己的感受就是,现在的派出所业务太饱和了,所以有些小的民事案件里,确实会出现一种情况,就是:比起普通人(也包括守规矩的基层民警和辅警)来说,会卡BUG的流氓无赖,就是占多一点便宜,当然,这只是在一些看起来相对轻微的、小型的民事案件上成立。真的涉及到大的、严重的肢体冲突的案件,比如,涉du,涉及大金额电诈,或者涉及未成年的案件,无赖就不会有这个“优势”了。
这一点我在上期我们坦白从宽的播客(组织生活会第二期)有详细的展开,有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听听。
人性之恶,是一直存在的,
恶人有可能以“菜场摊贩”的形态出现,也有可能以“顶流偶像、获奖编剧、全球知名导演艺术家”的形态出现。
我们的制度是控制这种恶的,但不能指望短期内就在全国范围内消除这种“恶”,也不要因为还有“恶人”就否定掉整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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