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薯看到有人在长江钓到很大一条鱼,说是江团,搜了一下江团不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名录,但在长江垂钓要小心,钓到不明物种别轻易带回家,不然很可能涉嫌犯罪
长江流域存在多种国家一级或二级保护动物,如中华鲟、长江鲟、胭脂鱼、长江江豚等。如果在长江垂钓时钓到这些保护动物,拒不放生或故意伤害、杀害,将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根据《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长江自2020年起实施十年禁渔政策,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生产性捕捞。若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如多钩、电鱼设备等)或方法垂钓,即使钓到的不是保护动物,也可能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面临刑事处罚。
所以钓到不认识的鱼类,正确做法是立即联系当地渔政部门或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切勿自行处置。垂钓时也要严格遵守长江禁渔规定,使用合法钓具,不要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 #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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