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野菜的公主殿下 25-11-12 17:06

网上很多职员被上司骚扰/霸凌的案件,大家先会审判职员是不是完美受害者,这不仅仅是恐弱的表现,更是封建等级制度的一种残余。

在古代(直到清朝)控告尊长是一种罪,子女告父母、告近亲属、妻妾告夫、奴婢告主子,无论案情是否属实,是否有冤情,告发者都要先受刑。

因为这违背了等级秩序,属于是以下犯上了,除非尊长犯的是谋反、谋大逆、谋叛这种大罪,危及皇权和国家,否则告发的下位者都要先挨板子,官府再审理所告之事。

电视上经常看到百姓拦皇帝的轿子伸冤,有人敲登闻鼓告御状,都是要打三十大板再诉冤情,主角给百姓求情免受皮肉之苦。

赛博升堂也要告发者滚钉板,先审判网暴一轮,再细说案情,这也没比告御状受的罪轻多少。

几千年来的封建宗法制度,早已将“尊卑有序”和“以下犯上为大忌”的观念,内化成了人们的行为准则。

下告上是罪,是一种集体无意识,深深刻在很多人的潜意识里。

受害者有罪论明显是封建刑罚观念(尊卑)的延续,维护的是等级秩序,这与现代法治理念背道而驰。

发布于 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