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顶风作案!龙水镇新菜市场内常年屠宰未经检疫犬只,请政府立即查处!
2025年11月11日,光天化日之下,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新菜市场内的“兴佰食品”等商户,依然在公然收购、屠宰、销售来历不明的犬只!这严重违反了《动物防疫法》和《食品安全法》,是对法律尊严和公众食品安全的公然挑衅!
📍举报地址: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龙湖路北龙水镇新菜市场内(兴佰食品等多家店铺)
📞涉事店主:希兴佰 | 邹四
【违法事实与依据】
该店铺常年屠杀未经检疫、来历不明的犬只。这些犬只极有可能携带狂犬病、寄生虫等病毒,严重威胁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
1.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依法应依据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予以最严厉处罚。
2. 违反《动物防疫法》,屠宰动物未按规定检疫,依法应依据 第九十二、九十七、九十八条 进行处罚。
【我们的核心诉求】
1. 落实属地责任:请@大足发布 @龙水镇人民政府 立即行动!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组织公安、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坚决铲除这一毒瘤!
2. 投诉不作为:依据《动物防疫法》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有权且必须负责本辖区的动物防疫工作。此前已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问题依旧,这是否是懒政怠政?
3. 依法从严查处:请相关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对该违法行为顶格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公众的健康安全不容侵犯,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我们恳请并监督@重庆市场监管 @重庆农业农村 @中国三农发布 关注此案,督促属地政府立刻行动,还老百姓一个安全、守法、人道的生活环境!
请正义的您一起发声!@重庆大足区 @重庆发布 @平安重庆
#违法屠宰犬只##食品安全##重庆爆料##动物防疫法##大足区龙水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