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通报3个空油桶罚款5万#:尚未作出处罚,已对执法人员批评教育】#3个空油桶罚5万执法人员被约谈# 12日,浙江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就“一家汽修公司危险废物不规范贮存问题”一事进行通报。情况通报称:近日,我市一家汽修公司因危险废物不规范贮存问题,受到媒体和社会的关注。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开展调查。
经核实,11月1日,我局下属行政执法三队执法人员到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三只油桶露天堆放,桶内存有残余废机油。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8)类别危废,该行为涉嫌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开展调查取证。目前,案件仍在办理中,尚未作出处罚决定。我局将结合调查情况,依法妥善处理。
调查中也发现,相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态度生硬、执法简单、政策解释不透彻等问题。我局已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并将依规作出处理。下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开展规范、文明、柔性执法的专项培训,切实提升执法能力与服务水平。
11月4日,据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温州晚间报道》栏目报道,投诉人彭先生接受采访时表示,11月2日上午10点左右,经济开发区环保所的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其汽修店的3只油桶放在门口,当时刚刚装修完毕,3只油桶是空桶,没有油,当场被定性为“随意摆放危废”,要求签字认罚,执法人员称“你今天不签,就数罪并罚,要罚10万,你签了字,我只罚你5万”。
彭先生与执法人员商量,可以整改,“10分钟内如果理不完,你再处罚我”,但执法人员未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