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女嫁再婚男能享村集体权益吗#?】1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其中,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完善村民自治章程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凸显了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督促作用,协同推动属地政府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治章程,强化新颁布法律的宣传教育,保障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培育尊重和关爱妇女的社会风尚。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事项的决定,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