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安县公安局充分发挥“拘调衔接”矛盾化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琐事引发的打架斗殴纠纷,在依法执行拘留处罚的同时,有效促进了矛盾就地化解,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体现了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工作理念。
案件经过
2025年10月30日1时许,唐某在兴安县城某KTV消费,期间与服务员李某发生口角,二人互不相让,很快升级为肢体冲突发生互殴。接警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唐某、李某处以行政拘留(李某因受伤需接受治疗,待康复后再执行行政拘留)。
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夏炳兴在对入所人员情况进行梳理时,重点关注了此案件。通过个别谈话、多方了解,发现唐某虽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但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后联系办案民警,组织二人在拘留所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民警从事实经过、行为后果、法律责任等多方面进行深入剖析,耐心讲解治安管理处罚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二人认识到自身错误。
“为了一时之气,失去多日自由,还要赔付几千元医疗费,耽误上班不说,更让家人担惊受怕……”
调解过程中,民警从情理角度出发,设身处地分析二人的违法行为给双方家庭和生活带来的实际影响,在“法理+情理”的耐心劝解下,唐某、李某相互致歉,并当场握手言和。
11月10日,李某康复后,来到城区派出所接受处罚。
“处罚不是目的,教育化解才是关键。”下一步,兴安县公安局将继续坚持人性化执法、教育性监管,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