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法君普法# [太阳]每日普法[话筒]【《民法君“典”案例》:9岁孩子玩鞭炮把车点燃,谁担责?】《民法君“典”案例》第一百九十八集聚焦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9岁孩子扔鞭炮点燃车辆,车主诉请赔偿8.4万元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孩子经过车辆时,手中一直有“点”和“丢”的动作,结合视频中鞭炮燃放的声音,认定其往车辆前部的防撞梁里丢放的是类似鞭炮的物体。孩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全面认识到后果,其监护人应承担责任。原告虽然将车辆停在道路旁,但并不构成对车辆安全的直接威胁,无需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一千一百八十四条和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车辆维修费、鉴定费共计84688.7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策划:裴夏静 编剧:王存辉 后期制作:韦安娜)http://t.cn/A61UD8F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