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正当报道,反对信息垄断。
新闻报道中使用带货主播公开的画面,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的规定,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显然,腾讯方面判定影子调查队的新闻报道侵犯肖像权,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发布于 重庆
支持正当报道,反对信息垄断。
新闻报道中使用带货主播公开的画面,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的规定,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显然,腾讯方面判定影子调查队的新闻报道侵犯肖像权,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