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喜博士DrCash
25-11-14 14:21 微博认证:科学科普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国家的法规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环丙沙星,在化妆品字号的婴儿霜里面添加盐酸环丙沙星(环丙沙星盐酸盐)是不是被禁止的呢[思考]?在法庭上,如果律师说 环丙沙星盐酸盐和环丙沙星不是同一个物质,所以在化妆品中添加该物质并不在国家法规的禁用范围中。这个律师是专业的,还是无耻的?会得逞么[思考]? 怎么总觉得是对法官的极度不尊重?
想起@陈敏-CS 提到过一个关于毒品的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刘招华始终认为自己制造的是减肥药物,成分主要是“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或“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在常温下是无色透明或者白色粉状晶体,溶于水,并且呈酸性;而刑法中的甲基苯丙胺(冰毒),在常温下是透明的或无色油状液体,是不溶于水的,它们的分子式也完全不同。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和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中含有甲基苯丙胺,并不能说它就是冰毒品,就像水中含有氧气,你不能说水就是氧气。”
这种狡辩,会奏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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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