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 25-11-14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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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律师因供暖空置费起诉供热公司#】#西安业主未入住却被收暖气费#2022年交房后未入住,2024年入住却被要求缴纳上年度基础热费和违约金,否则无法办理当年供热手续。#同城热点创作计划#

2024年11月,西安律师王先生无奈之下缴纳暖气费和2023年空置费、违约费共3690.29元,向多部门投诉无果后,他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将西安热电供热有限公司起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11月12日,北方采暖季即将启动,王先生告诉@顶端新闻 记者,一审已过去两个月,目前仍未宣判,若一审败诉他将继续上诉。

西安业主未入住却被收暖气费

顶端新闻:你为何起诉西安热电供热有限公司?

王先生:2022年10月我位于西安的康桥悦蓉园的新房交付,我没有办理入住手续。2024年入住后,我被告知须先缴纳2023年基础热费和违约金,才能缴纳2024年的采暖费。我多次和该公司沟通,并向有关部门投诉,却未达成一致,最终于2024年11月缴纳了3690.29元。

但我认为2024年以前我并不属于小区用户,入住后被迫补缴才能用暖,属于“霸王条例”没有依据。我的小区同年申请供暖人数并未达到60%,热力公司不应向我收取空置费。在用户对空置费有异议的情况下,热力公司还强制将空置费和暖气费捆绑收取,否则不予供暖,明显设置了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顶端新闻:《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下称条例)第四十五条写明,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于当年集中供热开始之日的十五日前向供热公司提出申请,供热公司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公司交纳基本热费。您缴费前了解该条例吗?当年有没有进行申请?供热公司是根据这项条例进行收2023年基础热费和违约金的吗?

王先生:小区供暖首年,并未征集我本人同意,根据条例二十七条,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申请用热户数达到总户数的60%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予以供热。供热公司应举证本小区用户数达到60%标准,但是该公司在诉讼中并未提交相关证据。根据条例四十三条,用户应当向供热公司提出申请。但供暖前我没有和该公司签订书面合同。

顶端新闻:我注意到你关于供暖费有三个案件开庭,案由分别是什么?

王先生:有一起民事诉讼,针对西安热电供热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属于知识产权案件,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还有两起行政诉讼,起诉内容针对西安市和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对关于我的暖气空置费投诉立案调查。

顶端新闻:庭审中你的主要诉求是什么?

王先生:民事案件我请求退还我已缴纳的暖气空置费以及违约金(滞纳金),行政案件我请求监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认定西安热电供热有限公司存在违法。

民事案件中有几个焦点,除了辩论西安热电供热有限公司是否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还针对损害结果和该公司是否有直接因果关系进行了辩护。

一审仍未宣判,“我会坚持争取”

顶端新闻:针对起诉西安供热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你提交了哪些关键证据?

王先生:比如我提交了小区周围市场的一个调查报告,证明周边区域唯一一家具备供热资质的就是我起诉的热力公司,这个区域内它确实是有垄断地位。以及我此前缴费时相应的录音、视频和收据,证明确实存在强制收取,业主不认可。无论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我认为这些都给消费者设定了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顶端新闻:距离9月3日一审结束已两月有余,你是否收到了一审结果或者最新回复?

王先生:目前没有,我也在等。若法院驳回我的诉求,我将继续上诉,坚持争取。

顶端新闻:因暖气空置费起诉供热公司,在全国虽有先例但多为败诉,你对这次的审判结果乐观吗?

王先生:民事案件,社会影响关系重大,结果难度较高,但综合证据来看我个人还是比较有信心的。行政案件我对胜诉抱有乐观期待,主要是因为庭审中,我的证据材料相对充分。

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个案由起诉热力公司,要求退还费用,据我了解目前应该是全国首例案件。如果能够胜诉,那么对全国来说是有借鉴意义的。

顶端新闻:决定起诉至今,网上关于该案件有不少支持声音,也有举报和威胁,你是否受到影响?

王先生:几乎没有。我近日结合了网友关于西安供暖集中问题,拟了关于修改《西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的建议信,提交给西安市人大常委会。虽然个人力量很渺小,但只有推动法规条例修改,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前全国多地比如河北涿州市、石家庄市等都陆续取消了空置房暖气收费,我认为这是一项利民、为民的政策。

以西安为例,长期以来很多市民因暖气空置费求助、投诉,案件虽是我个人的,但网友很支持,网民讨论声也很大,侧面也反映了其中确实存在不合理收费的情况。我希望能借这个机会推动这项政策改革、推动法治进步。

据海报新闻报道,西安热电供热公司方答辩状显示,2023年10月21日,西安热电供热公司与康桥悦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签订《供用热协议》,约定西安热电供热公司为王先生居住的西安康桥悦蓉园小区提供热源。西安热电供热公司认为王先生作为小区业主,已与西安热电供热公司建立事实供用热力合同关系。王先生在集中供热开始前未向西安热电供热公司申请停止用热,也未向西安热电供热公司缴纳基本热费,所以有权向王先生收取基本热费。(顶端新闻首席记者 杨晓妍)http://t.cn/AX2ld5I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