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马扣叔 25-11-1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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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与平台共同贡献了一则平台社会中把关权力与可见性调度的案例。

11月14日下午,澎湃新闻发文:《随意屏蔽新闻报道,腾讯何以成了媒体的“总编辑”》。

文章指控腾讯公司不当干预其新闻报道的传播。事件起因于11月13日,澎湃新闻旗下经认证的“影子调查队”视频号发布了一则关于某品牌奶粉涉嫌篡改数据及主播违规宣传的报道。发布约一小时后,该报道因遭投诉被腾讯平台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屏蔽处理,导致内容仅账号自身可见,传播功能失效。

澎湃新闻对此提出异议,援引《民法典》相关规定,指出为新闻报道不可避免使用肖像属于合法行为,腾讯的判定缺乏法律依据。文章进一步质疑,作为一个信息聚合平台,腾讯仅凭单方投诉即对权威新闻机构的报道进行“屏蔽”,实质上是行使了本不应具备的“总编辑”式的审查权。此举不仅可能纵容被曝光企业滥用投诉机制,更涉嫌违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关于平台不得通过删除新闻信息干预信息呈现的规定。

澎湃新闻认为,平台的责任应是审核内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而非简单迎合投诉。此事件折射出商业平台在内容治理中,其技术权力可能凌驾于法律与新闻公共价值之上的风险。

这其实并不是上海媒体第一次公开发文批评腾讯系平台。

前上海东方网的总编辑徐世平(2025年3月13日因受贿、挪用公款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也曾公开批评微信的内容审核政策。2016年11月4日,徐世平在东方网发布了类似文章,起因是东方网旗下的微信公众号《新闻早餐》因一篇报道被举报而被封号7天,且经过多方申诉无果。徐世平在公开信中表达了对微信审核机制的质疑,认为腾讯不应以企业身份充当行业管理者的角色。

在平台社会中,官方、平台与媒体之间始终维系着一种微妙而难以言喻的互动关系。官方通过政策框架对平台进行约束,平台的社会责任则体现为流量资源向主流媒体的倾斜,而媒体则主动适应平台的流量逻辑。但在信息内容治理领域,规则的透明度与执行标准往往存在不足,类似屏蔽现象在自媒体内容管理中屡见不鲜。只不过此次是被流量扶持的主流媒体自身遭遇同类屏蔽事件,那么一种另类的"委屈"感便悄然浮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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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