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9【女儿】投一个刘/玉/秀相关,起因是高柱读到的一则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晋书》原文记载如下:
【(解/结)女适裴氏,明日当嫁,而祸起,裴氏欲认活之,女曰:“家既若此,我何活为!”亦坐死。朝廷遂议革旧制,女不从坐,由结女始也。】
一言以蔽之即:解/结因被指控谋反而被捕,其女解氏也将因连坐被处死。裴家为救这位未过门的媳妇,试图将婚期提前,援引“已嫁之女不因娘家之罪连坐”的法规来保全她的性命。然而解氏毅然表示,若父母兄弟皆已罹难,自己无意独活,最终赴死。
正是她的牺牲,促使朝廷展开一系列讨论,最终减轻了女性在谋反大逆罪中的连坐责任。
法律史每次进步背后的代价读来都令人唏嘘。但也正是这样的进步,使得范/泰日后得以援引“女人被宥,由来尚矣”的原则,使谢/晦的妻女免于连坐;同样基于这一原则,刘/玉/秀也得以在动荡的政治环境中幸存。
然而她终究是政治中的失权者。在“乌鸟微心,昧死上诉”的申诉之后,除去幸运地被史册记下姓名这点外,她依旧是一位失语者。她是“众女孤弱”叙事中“众女”的一员,更是“还为庶人”等朝令夕改政策下被动的承受者。
【《读曲哥》者,民间为彭城王义康所作也。其哥云“死罪刘领军,误杀刘第四”是也。】
《读曲歌》原作哀歌、挽歌之用,后逐渐演变为传唱情思之作。不过,幸有部分《读曲歌》留存至今,使我们仍能听见那个时代的一丝哀音:
【奈何许!石阙生口中,衔碑不得语。】
*“碑”与“悲”,是经典的谐音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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