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展到现在已经三天时间,对方始终没有任何回应和作出任何调整。
《仅此一次的我们》虽可供丝芭旗下艺人演唱,但作品仍处于著作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改编。
在音乐领域,只要对原作进行任何形式的再创作,即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改编。既然对方本来就是为了改编而选择这首歌曲,暂且不论对fansong改编是否合适,在明知作品受法律保护、无法进行任何形式改编的前提下仍坚持使用该曲,与专业流程并不相符。因此,换曲才是最稳妥、最合理、且更尊重作品的做法。
本是换曲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不理解对方为何任由事情发酵,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回复。作为粉丝,发声从不是为了制造对立,而是希望此事能够以对舞台、对作品、以及对所有参与者都最妥当的方式得到解决,让创作者的心血以及承载粉丝情感共鸣的作品,得到应有的尊重。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