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诡事录#关于北京中关村银行违规处理投诉及放贷问题的投诉信
1. 主体:北京中关村银行/中信百信银行/新韩银行
2. 关联平台:度小满平台(借款渠道)
三、核心投诉事项
1. 涉嫌违规放贷,且在同类问题处理中有明显差异。
2. 投诉处理严重失职,多次未解决问题即擅自办结工单。
3. 涉诈风险提示下拒绝沟通,处理态度恶劣。
四、事实与经过
1. 违规放贷及后续影响:我通过度小满平台向北京中关村银行申请借款,银行完成放款。借款后,我因该笔贷款陷入“借东补西”的还款循环,后续关联的高利贷已无力偿还。而同为度小满平台上的南京银行,因同类违规放贷问题已主动退回利息,北京中关村银行却未采取任何整改措施。
2. 长期还款与用途提示矛盾:我已按约定向北京中关村银行偿还贷款利息长达三年,且期间银行未就用途问题提出异议。但近期银行突然提示我“未上传贷款用途”,此要求与长期履约事实存在明显矛盾。根据相关规定,贷款用途凭证需按流程及时提供,银行在放款后三年才提出该要求,自身已未尽到及时监督义务。
3. 投诉处理严重违规:因上述问题,我多次向北京中关村银行提出投诉,核心诉求为核查违规放贷情况、协调后续处理方案。但银行在未与我有效沟通、未解决任何实质问题的情况下,直接擅自办结工单。更严重的是,在我提及借款可能涉及诈骗风险后,银行仍拒绝沟通,再次强行完结工单,前后累计多次,完全无视消费者合法诉求。
五、投诉依据
1. 银行作为贷款人,负有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义务,其在放款三年后才提出用途凭证要求,已违反法定监督责任。
2. 根据《银行保险业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银行对投诉事项应依法受理并调查处理,未解决问题即办结工单的行为,涉嫌违反投诉处理流程规定。
3. 同类平台的南京银行已就违规放贷问题主动退回利息,北京中关村银行对同类问题差异化处理,违背公平原则与监管要求。
六、投诉诉求
1. 立即核查北京中关村银行通过度小满平台放贷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参照南京银行处理标准,退回不合理利息。
2. 对“未上传贷款用途”问题作出合理解释,鉴于已长期正常还款且银行未及时履职,免除因用途凭证引发的相关违约责任。
3. 就多次未解决问题即办结工单、涉诈情况下拒绝沟通的行为书面致歉,并说明整改措施。
4. 明确回复后续处理方案及时间节点,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就这一刻#@北京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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