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民心,典亮生活——赞代县人民法院民法典宣传活动的用心之笔。
在代县人民法院开庭,看到走廊里,一方《民法典》宣传栏如同一扇法治之窗,将晦涩的法律条文化作生动的生活指引,让“法典”真正与“生活”同行。这份普法宣传的巧思与用心,值得我们由衷点赞。
一、以“案”释法,让法律条文“活”起来。
宣传栏聚焦《民法典》“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用生活化的案例漫画打破了法律的“高冷感”:儿子以“断绝亲子关系”为由拒绝赡养重病父亲,法院以“违背公序良俗的约定无效”作出裁判认定。这样的场景,是无数家庭可能遇到的伦理与法律交织的难题,法院将其转化为普法素材,让群众一眼看懂“即便口头断绝关系,赡养义务也不能免除”的法律逻辑。
没有枯燥的条文堆砌,而是把《民法典》第八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嵌入“父与子的赡养争议”中,让“公序良俗”从抽象概念变成了群众能触摸、能共情的生活准则——这正是普法的精髓:让法律走进柴米油盐,让群众看懂“身边的民法典”。
二、以“情”动人,让法治精神“暖”起来
宣传内容不仅讲法律,更传递了法治的温度。它点明“公序良俗是社会主义法治与德治建设的重要标志”,强调“民事活动既要守法,又要合德”。这种对“法与德”关系的阐释,让群众明白: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守护公序良俗、维系社会温情的底线。
当群众在走廊驻足,看到漫画里父亲的无奈、儿子的偏执,再到法官的公正裁判,内心自然会生发出对法治的认同——原来法律保护的不仅是权利,更是世道人心的良善。这种“以情动人”的普法,比单纯的“法条宣讲”更能让法治精神扎根群众心底。
三、以“行”践诺,让司法为民“实”起来
从宣传栏底部的“代县人民法院”标识,到顶部“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的主题,处处彰显着法院“把普法做实、把服务做细”的决心。它不再满足于“完成普法任务”,而是主动思考“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法律知识”“怎样讲法律才能让群众愿意听、听得懂”。
这种从“群众视角”出发的宣传,是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它让群众感受到:法院不仅是“打官司,断案的地方”,更是“普法的窗口”“释法的课堂”,是主动把法治养分输送到社会毛细血管的“法治使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