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25-11-17 14:38
微博认证:《人民法院报》微博

#案件播报#【我买的保险用不上了,能“捐”出去吗?】出于公益目的,万女士在中华遗嘱库订立了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投保终身寿险的保险金在自己身故后进行捐赠,并委托北京和谐继承服务中心担任遗产管理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并完成捐赠。但在申请变更受益人时,保险公司却以受益人必须为自然人为由拒绝。为此,万女士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日前这一案件判决生效。法院支持了万女士的变更申请,并明确指出任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成为受益人http://t.cn/AX2BV9M3 http://t.cn/AX2BVl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