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遗址】
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龙山路,属新石器时代中期文化遗址,发现于1973年,并于同年进行了第一次考古试掘。此后经过多次调查与发掘,证明此区域共存在三种先后叠压的不同时期的文化遗存,其中距今约7000年的新乐下层文化为新乐遗址中的主要代表,出土陶器有饰压印“之”字纹和弦纹的直筒罐、高足钵和斜口器,石器有磨制的斧、凿、磨盘、磨棒,以及数量较多的细石器,还有玉器、木雕艺术品和煤精制品,是辽河平原最具代表性的史前遗址。1986年辟为沈阳新乐遗址博物馆,并设有遗址复原区,对出土房址进行了原址展示和场景复原。
新乐遗址现已发掘半地穴式建筑房址40余座,其中二号房址于1978年发掘,位于遗址中部,面积达96平方米。此类新石器时代大型房址通常认为是氏族成员集会、议事或氏族首领居住等,但从出土的5套石磨盘、磨棒,大量的细石器工具及数量可观的炭化谷物来看,这种大型房址也应是氏族成员集中劳动工作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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