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即使你是外人,你也有维护别人婚姻关系的道德义务。这种言论最傲慢又无知的地方在于:想当然地把维护婚姻制度作为一切社会人际道德关系的核心,把婚人视为这个社会的主体,把没有进入婚姻关系的人视为客体二等公民。可是一个结了婚的人所拥有的婚姻关系,并不比一个不结婚的人所拥有的亲密关系更高尚或更正义。两者应该是平等的、谁也别管谁的关系。婚姻制度的神圣性、正当性、经济分配、道德责任,只对结婚的人生效——你选择了进入轨道,就要承受两人可能会出轨的代价。你不愿承受,就不要入轨。婚人需要借助轨道以外的人让渡权利或施舍道德义务才能维护自己的婚姻轨道,恰恰说明的是婚姻制度的脆弱与不可信。可是对于反婚的人而言,我们不承认你们的轨道,不想玩你们的游戏,你们的规则对我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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