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精不八卦
25-11-17 20:34

@微博借钱服务平台 @微博钱包@黑猫投诉 @澎湃新闻 @消费质量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 #黑猫投诉[超话]##微博钱包# #微博借钱# 我在北京微聚未来科技有限公司主体运营的微博借钱平台从2020年9月30至2025年1月15日共借款23笔,在我从未逾期正常还完款之后,发现每笔借款都有担保费,个别还有担保咨询费,微博借钱平台联合出资方和融资担保公司综合年利率均达到36%的高额利息,担保公司有(咸阳华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陕西天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与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云南国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建永鸿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我借款时均向我强制收取了高额担保费,综合利率最高高达36%。但本人每期还款均直接转入北京微聚未来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和微博钱包账户,借款时平台未显著提示担保费金额及收费主体,仅通过隐藏的格式条款默认勾选,未提供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担保服务的权利,属于强制捆绑收费。综合年化利率最高高达【36%】,第三方担保公司收取担保费后,本人借款期间全程正常还款未逾期,担保公司未承担任何实质担保责任,属于“收费未履约”。此前已联系微博借钱平台及担保公司协商退费,对方以“本人自愿同意”为由拒绝退还,但是借款时未提示我,,不愿意的担保费也可借款选项,属于被迫自愿,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要求北京微聚未来科技有限公司与咸阳华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陕西天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与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云南国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建永鸿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退还超额担保费,公开披露担保服务明细及收费依据。担保合同中‘一经收取,不予任何理由退费’的条款,属于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的格式霸王条款,且排除了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退费权利,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应属无效,该条款不能阻碍我的合法退费诉求。我和平台多次沟通下平台依然以我同意了合同所以他们收取担保费是合法的,那么请明确告知该笔担保费对应的具体担保服务内容,以及担保公司已履约的凭证”“请提供该担保费收取的具体法律依据和监管备案文件,合同里的担保条款属于隐藏的格式条款,借款时未显著提示,所谓的“同意”并非我知晓费用实质后的真实意愿。收取担保费却未提供贷前审核、逾期代偿等实质服务,综合年化利率超标,即便签了合同,这类违规收费也应退还。希望平台监督,现要求:1. 北京微聚未来科技有限公司与联合的融资担保公司共同退还超额担保费【25544.04元】;2. 公开披露担保服务明细及收费依据。PS:最后看到我这条微博的朋友不要碰网贷!不要碰网贷!不要碰网贷!

发布于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