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第 2758 号决议于 1971 年 10 月 25 日通过,核心内容是:
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
立即驱逐蒋介石集团的代表及其在联合国所属一切机构中非法占据的席位。
该决议从政治、法律和程序上彻底解决了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确认了一个中国原则,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决议通过后,联合国官方文件对台湾的称谓均为 “台湾,中国的省”,联合国秘书处法律事务办公室也明确表示,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没有独立地位,台湾当局不享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地位。
简言之,第 2758 号决议确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确认了一个中国原则,排除了 “两个中国” 或 “一中一台” 的可能性,是国际社会普遍承认台湾属于中国的重要法律依据。#联合国大会第 2758 号决议#http://t.cn/AX2d2b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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