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公器”,不是个人撒野的“私具”;自贸港是国家开放的“门户”,不是权力寻租的“自留地”;律师执业权是法治的“基石”,不是可以随意践踏的“草芥”!对三亚这起权力任性事件,必须快查快办、严惩不贷:既要依规依纪给予涉事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顶格处分,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也要倒查其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让“监管缺位”者一同担责;更要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全省通报,让所有公职人员都看清——在海南自贸港,法治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权力任性是死路一条!
唯有如此,才能告慰那些坚守执业岗位的律师,才能安抚那些寒心的企业家重启信心。只有法治保障的营商环境,社会才能公平正义,市场主体才会安心经营自己的企业,才能守住自贸港法治化建设的初心,让法治的光芒真正照亮这片开放的热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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