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 25-11-18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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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受2万高薪诱惑成电诈帮凶#【#17岁少年帮电诈转移100万赃款获刑#】“一开始以为就是打工,但很快知道不是‘好钱’,再后来发现身边有些人也在干,就觉得没什么大事……”初三即辍学、今年17岁的小岩(化名)最终走上歪路。因为帮助电诈团伙转移赃款,从老家来京的小岩被海淀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诉至海淀法院,受到了应有的刑罚。

“今年初,我收到同乡朋友的一条信息。”小岩回忆,对方问自己愿不愿意到北京打工,送外卖,每天给1000元生活费,每单还有提成。

“我当时就想着挣钱,反正就10天的事,完了就回老家。”小岩说,自己到了廊坊后,被安排住进了一家民宿。此后接到“老板”发来的“第一单”:一个地址定位,到该处从某人手中取现金。

“‘老板’要求我每次和他通讯后就立刻删除聊天记录,我不熟悉北京,所以具体的地址也记不清了。”小岩只记得自己按要求打车到了地方后,“老板”让他用手机拍摄一段周围的环境,并躲着点儿摄像头。视频发给“老板”一会儿后,对方来信息让小岩和某人接头取钱,“信息里有接头暗号,还有对方穿什么衣服、大概的样子,最后让我把钱点清楚了。”取了钱后,小岩再按照“老板”发来的地址送到另一个地方,这一单就算完成了。

“按照约定,每单我能提成1%。当我从对方(指被害人)手里拿到十几万元(指赃款)的时候,特别兴奋。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小岩说,自己每天至少“跑一单”,当时已经察觉这些钱可能是诈骗的赃款,工作了10天,经手的钱就有100多万元,光“生活费”和“提成”就能到手2万多元。但后来“老板”压根不给“提成”的钱,“说想要钱,就得自己再拉下家,从下家的收入里抽成,挣更多的钱。”最终,小岩在“老板”和朋友的怂恿下,不仅没有按计划干10天就收手,反而把自己认识的3个朋友也拉入了犯罪团伙。(记者 高健 视频为此前同类事件报道,来源:法治网) http://t.cn/AX2gQ61W http://t.cn/AX2gQXv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