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我要参加院内处方点评,医务科提前把需要点评的处方发给我熟悉。其中有一张特别具有代表性:耳鼻喉科的一位同事给诊断“咽炎”的患者开了“奥美拉唑”,因而被判定为不合理用药。
众所周知,奥美拉唑是一种抑制胃酸分泌的药物,主要适用于消化道溃疡和胃食管反流等疾病。那么,它为什么会用于“咽炎”患者呢?
从该同事提交的申诉材料来看,该患者的咽炎实际上是由“喉咽反流性疾病”引起的,也就是胃内容物反流至咽部,导致喉咽部出现一系列不适症状,这种情况也可称为“喉咽反流性咽炎”。根据相关文献或指南,这类患者往往并不表现出典型的胃食管反流症状,如反酸或烧心。
从耳鼻喉科医生的诊疗角度出发,目前诊断该病主要依据临床表现及喉镜下的特征性改变。在治疗方面,首选方案正是奥美拉唑这类抑酸药物。这位患者既有相关临床表现,也接受了喉镜检查,因此耳鼻喉科医生认为其符合“喉咽反流性咽炎”的诊断,并据此开具了处方。
若要处方完全符合规范,完整的诊断应包含两项:1. 喉咽反流性咽炎;2. 胃食管反流。但现实的困难是:第一,胃食管反流属于消化科诊疗范畴,耳鼻喉科医生在患者没有消化道症状、也没有进行胃镜检查的情况下,不能越界诊断;第二,我查阅了ICD编码系统,发现“喉咽反流”归类于K21开头,属于消化科疾病;而J31相关的咽炎诊断中,并没有“喉咽反流性咽炎”这一明确编码。在电子病历系统中,若诊断没有对应编码,则无法保存和打印。
耳鼻喉科的同事当然有做得不够完美的地方,但试问,在门诊工作如此繁忙、接诊时间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医生如何能在短时间内周全地权衡上述所有问题?感觉明天又是掰头的一天。
发布于 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