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25-11-18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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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播报#【学习自由搏击时摔伤,损失谁担?】四川成都一高中生小张在学习自由搏击时摔伤,造成了十级伤残。事后,小张与父母多次与搏击俱乐部经营者、教练协商赔偿事宜无果,遂将其起诉至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彭州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搏击俱乐部经营者旷某、阳某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依法判决旷某、阳某某向小张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赔偿费用合计12万余元。http://t.cn/AX2DvW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