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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19 14:11 微博认证:台州广播电视总台广播新闻综合频道

近日,台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蓬街中队交警在路桥区蓬街镇新蓬南路路段开展日常交通巡查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行驶过程中存在异常,随即示意驾驶人靠边接受检查。经细致核查,交警发现该车蓄电池存在明显非法改装痕迹,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标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交警当场对驾驶人进行询问,驾驶人表示该车的蓄电池是在辖区内一家车行进行改装的。获取线索后,交警迅速展开后续调查,依法对涉事车行进行核查。车行老板黄某对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交警部门对黄某作为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擅自改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交警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不仅违反交通法规,更会改变车辆原有安全性能,给骑行者及周边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相关商家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及相关规定,拒绝非法改装,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