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25-11-20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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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未沟通默认放驿站最高罚3万元# 【#快递送件上门有多难#?#律师称快递默认放驿站涉嫌违规# 】 “双11”物流派送高峰期间,不少消费者向 @三湘都市报 记者反映,快递员未沟通便直接将包裹放入快递柜或驿站,送件上门难问题引发关注。
快递送件上门有多难?@三湘都市报 记者调查发现,长沙多位市民遭遇类似情况:怀孕7个月的何女士购买的婴儿车被直接送驿站,未收到任何通知;无电梯小区居民需往返600米外取件;年过六旬的王先生因周边驿站密集、取件短信模糊,在三条街来回寻找驿站。
对此,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律师匡俊强表示,从法律角度来看,快递默认放驿站而不送上门的行为涉嫌违规,相关行为可依据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法规明确界定。
匡俊强称,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快递服务站等末端服务设施。“快递员未沟通就默认放驿站的操作,符合这一违规情形。”匡俊强说,《办法》第五十四条明确了处罚措施,违规企业会被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至3万元罚款。
除此之外,匡俊强补充道,快递员这一行为还可能触及民事法律责任。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看,消费者下单购物后,与快递公司形成事实上的运输服务合同关系,快递公司需按约定将快件送达指定地址。擅自将包裹放到驿站改变了约定的配送方式,属于违约行为。
另外,这种行为还涉嫌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消费者有权知晓快件的投递方式和位置,未经同意的投递方式剥夺了消费者的相关权利。因此,消费者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诉诸法律。
需要提醒的是,匡俊强也表示,如果快递员通过人工电话、智能语音等方式征得用户同意后放驿站,或是消费者此前已明确设置默认驿站代收,这种投递方式则符合法律规定,属于合法的协商一致结果。(全媒体记者 李致远)http://t.cn/AXLz0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