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窗 25-11-20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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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有前科男子猥亵女童获刑2年#,检方:量刑畸轻,决定抗诉】#60岁老人猥亵女童获刑2年检方抗诉# 据新黄河报道,11月19日,河南郑州市民王女士(化姓)告诉记者,其7岁女儿被60岁男子殷某某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一案,在法院一审判决对方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后,经她向检方提请抗诉,郑州市上街区检察院已于近日作出抗诉请求答复书,认为“符合抗诉条件,一审判决量刑畸轻,决定抗诉”。

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殷某某,男,1965年出生,曾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于2016年2月刑满释放。

判决书中,法院称经审理查明,今年2月4日,殷某某带孙子(2岁)在郑州市某小区大门口玩耍时,遇到被害人(7岁女童)和其弟弟(2岁)。殷某某让被害人带着弟弟一起到小区小花园玩耍,后殷某某坐在小花园亭子旁边的木凳上,让被害人站到其前面,用左手伸入被害人上衣内抚摸其肚子,后沿着肚子向下用手抠摸被害人下体,对被害人进行猥亵,被害人喊叫拒绝后,殷某某将手抽出。

上述法院认为,殷某某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鉴于殷某某猥亵不满12周岁的儿童,依法从严惩处;殷某某曾因强奸犯罪被判处刑罚,依法从严惩处;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依法从重处罚。

“一审判决后,我们认为量刑畸轻,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支持了我们的抗诉请求。”19日,王女士告知记者,她已收到来自郑州市上街区检察院的抗诉请求答复书,“答复书里,检方也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轻,决定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