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家中被捅10刀遇害案开庭##受害人母亲别小雏菊带女儿遗照出庭# 】#律师称精神病不能成为绝对免死金牌# 11月20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四川成都一海归女子家中遇害案开庭。27岁的受害者王某雅家住郫都区中航城小区,其母亲王女士胸前别着女儿喜爱的小雏菊、手持遗照到庭。
王女士透露,此案原计划在今年5月27日开庭审理,仅召开庭前会议后搁置半年,如今终于迎来开庭。她为全程参与庭审特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庭审中想当面质问嫌犯梁某滢为何残忍杀害女儿。庭前会议前,她收到嫌犯梁某滢父母的一封致歉信,信中提及女儿多年精神不正常,愿代表女儿道歉并给予补偿,但遭王女士坚决拒绝。
针对此案涉及的精神病人犯罪追责问题,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精神病人作案造成严重后果后,“精神病”不能成为绝对免死金牌。依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http://t.cn/AXLzeNQ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