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得懂,但还是大受震撼。
刚在DY上刷到个律师连线。
一个女的跟律师哭诉说,自己跟老公刚结婚3个月就过不下去了。
原因是婆家催生催得厉害。
她说,自己今年32岁,跟对方是通过婚介所认识的,对方43岁,刚认识没多久,吃过几次饭就求了婚。
后面就把证给领了。
彩礼给了58万,但仅领证3个月就过不下去了。
两人没有发生关系,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仅5天,她就以照顾母亲为由离家,后面直到要离婚也没再回来。
另据了解,这女的打25岁开始结婚,直到32岁,前后一共结了4次,对方年龄从35岁到43岁不一,共同生活时间最多8个月,最少3个月,收受彩礼最少20万,最多58万。
像她这种情况,构成诈骗罪吗?
答案是,不构成。
最高院曾公布过一起典型案例。
虽然具体情况略有不同,是4年时间结婚3次。
但其他情况整体相似,都是领完证后不久即以各种借口跑路。
在公众的普遍认知里,这很显然是以婚姻为借口骗取钱财。
可在司法实践中,哪怕就是在骗取钱财,但只要身份等信息没有造假,就不会构成诈骗。
像是最高院公布的这个典型案例,法院仅判决全额退还最后1次彩礼。
前两次就算她“创业”成功。
同样的,具体到本案,最好的结果就是判决其全额返还彩礼。
但我估计地方法院更有可能会酌定返还部分。
毕竟,虽然没有共同生活,但好歹领证了3个月。
“磨损费”还是要考虑的。
总的来说,真实的法律和大众的朴素认知,经常是有错位关系的。
不是骗钱就是诈骗,这个认知大家一定要有。
只要对方没有捏造信息,钱给出去就是给出去了。
哪怕判决返还,多数情况下也会被法官以各种理由扣留部分。
遇到了就是遇到了。
愿意给钱,就得做好自认倒霉的准备。
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