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压死女老师渣土车司机被定全责#毫无疑问,又是一起大货车全责案!我早说过,跟大货车斗,普通人永远是输家。
你以为躲得过酒驾,躲得过闯红灯,但你躲不过大货车的野蛮驾驶。大货车司机往往早就做好最坏打算,虽然多拉快跑是为了挣钱,但是他们名下没房没车没存款,就算判他个倾家荡产,最后也就换来坐牢抵债,并不会让其有丝毫畏惧。
我见过太多类似案子。受害者家属哭着求公道,最后发现对方司机就是个干人,也不会拿钱出来赔。而运输公司打太极,保险公司按条款抠字眼,最后经过漫长的诉讼,才能拿到不想要的赔偿款。
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第1211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法律责任虽重,但并未伤及根本,虽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司机并不害怕坐牢,毕竟刑期也就那点儿,比起可以挣到的钱,这点风险值得一冒,虽然会产生高额赔偿,但是有保险公司兜底,运输公司又可能是空壳,对于大货车超载,建议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追究司机、车主、运输公司三者的刑事责任。
记住一句话:远离大货车,你的命很贵,它的保险可能不够赔。#热点解读##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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