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教师郝建宇正当防卫案
25-11-21 19:01

【兴安盟中级法院程序违法,出庭检察员邰静岩本应回避却不回避,当庭撒谎、竟藐视法庭。内蒙高院本应查处却查处,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十六评内蒙高院驳回申诉通知书】未完待续!#内蒙古见义勇为反杀案最新进展#:内蒙古高院认可原审法院采信的“无资质”鉴定报告,驳回申诉!、#内蒙古版昆山反杀案##每日一评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一、出庭检察员为掩盖其在阿尔山市检察院挂职期间办理多起案件事实,竟藐视法庭当庭撒谎。
2024年8月12日开庭过程中,再审申请人获悉邰静岩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在阿尔山市检察院挂职,并出任副检察长。2021年3月19日,邰静岩在挂职期间,阿尔山市检察院对郝建宇、王雷笛作出不起诉决定。为此,再审申请人及代理律师当庭提出要求出庭检察官邰静岩回避的申请。
邰静岩检察员认为其不符合回避的情形。理由:“在挂职期间不是检察员,也不是检委会委员只是检察官助理,我没有权利审批,不参与任何案件的讨论。”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
内蒙古检察公众号于2023年11月21日发布文章对邰静岩检察员进行大力宣传,该文章也在2023年11月21日《检察日报》第6版进行发布。文章中明确说道:“2021年5月,邰静岩刚办完一个有着上百册卷宗的职务犯罪案件,还没来得及喘口气,熟悉的案卷小推车又来了.......”
邰静岩检察员挂职期间独立办理的案件已十多起,却在庭审时当庭撒谎,称其不参与任何案件的讨论。
二、检察员邰静岩视严肃的庭审为辩论赛,拼凑案件事实,将办案当儿戏,早已失去公正立场,应当立刻予以回避。
邰静岩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十佳公诉人之首,在法庭辩论环节脱口而出:“对方辩友”,让人诧异。整个庭审过程,邰静岩罔顾案件事实,对于郝建宇颧骨的伤是如何形成的问题只字未提。
本案是典型的正当防卫案件,办案单位应当持贯彻两高一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2020年)中“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精神”,依据该指导意见和正当防卫指导性案例认定标准,兼顾法、理、情的综合考量中对郝建宇、王某笛正当防卫行为作出正确的认定。邰静岩无视法律(“第二十条”),邰静岩已认定郝建宇、王某笛有罪,采信非法证据、忽略案件事实部分、心里只认为这是一场辩论赛。邰静岩如此将他人当儿戏的办案态度,不再适合办理本案,应当立刻予以回避。
邰静岩是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的当然成员,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起诉决定都会参与讨论和决定。《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设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和若干资深检察官组成,成员应当为单数。”依据此规定,邰静岩在2020年10月份到2021年10月份期间出任阿尔山检察院副检察长,她是阿尔山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的当然成员。
《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检察委员会履行
下列职能:(一)总结检察工作经验;(二)讨论决定重大、
疑难、复杂案件;(三)讨论决定其他有关检察工作的重大
问题。”依据此规定,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邰静岩检察员作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当庭撒谎藐视法
庭,其行为不仅令人难以信任还可以秉公办案,其甚至不再
具备一名检察官应有的职业素养。
再审申请人向兴安盟中院递交书面申请,申请邰静岩回避,主审法官申智勇拒绝回复,拒绝接听律师电话。兴安盟中院程序违法。此违法事实控告到内蒙古高院,高院拒绝查处,包庇违法违纪人员故意制造冤假错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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