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于越
25-11-21 19:03 微博认证:律师 教育博主 超话粉丝大咖(法硕超话)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决战考研##法硕刑法于越# 【睡前必背】

简述纳税人的处罚阻却事由
【答案】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考试分析新增司法解释对这个条款的详细解释,以下内容不需要背诵,需要理解!考法条分析或选择题:

纳税人有刑法规定的逃税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在规定的期限或者批准延缓、分期缴纳的期限内,必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才不追究刑事责任:①足额补缴应纳税款;②缴纳滞纳金;③全部履行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有1项条件不满足仍要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