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25-11-21 20:50 微博认证:澎湃新闻官方微博

【#摄影师起诉视觉中国侵权案一审判决#:获赔1.5万元,视觉中国需公开道歉】#摄影师起诉视觉中国侵权获赔1.5万#摄影师戴建峰起诉视觉中国侵权案历时两年迎来一审判决,视觉中国等三家公司被判赔偿1.5万元,并公开道歉。

11月20日,摄影师戴建峰在其微博@Jeff的星空之旅 发文称,“对于我起诉@视觉中国 销售我的照片并向我非法索赔之事,经过长达两年的诉讼,近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确认视觉中国的侵权行为,要求其赔偿,并在官网首页上公开道歉。”

法院认定,视觉中国非法销售戴建峰的照片《银河下的村庄》,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署名权,判决要求视觉中国等三家公司连带赔偿1.5万元,并在官网连续48小时刊登声明道歉。同时,法院认定视觉中国此前向戴建峰索赔8万余元的行为存在明显不当。

对于该案件,11月21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视觉中国,该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暂无回应,请以公司后续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截至发稿,视觉中国官网尚未就此事发布任何信息。

@Jeff的星空之旅 附上了《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并称法院确定视觉中国非法销售戴建峰的照片《银河下的村庄》。视觉中国称其通过案外人周峰,获得了该照片《银河下的村庄》,并在其官网上进行销售。取证证实,视觉中国在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中,以2400元的价格销售我的照片,并谎称其拥有戴建峰照片的著作权,现一审判决认定其侵犯了戴建峰对该照片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署名权。

对于2023年视觉中国通过邮件和电话向戴建峰提出照片侵权,并要求戴建峰赔偿其8万多元的事件,一审判决认为视觉中国该行为存在明显不当。其行为缺乏审慎审查,未尽必要的审查义务,存在侧重业务推广,忽视权属风险排查的经营风险。

法院一审判决要求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及汉华易美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VCG.COM”网站首页位置连续48小时刊载声明,用以消除影响。

此外,一审判决要求视觉中国三公司连带赔偿戴建峰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15000元。同时,一审判决认为视觉中国销售戴建峰的其他148张照片不构成侵权。http://t.cn/AXLbs4W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