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银行是私人的,系统性风险是社会的。由于风险的最终裁决权掌握在公权力手中,银行监管除了是技术行为外,也是围绕风险再分配的政治工程,监管框架的创新与改革是新一轮博弈。从19世纪的股东责任制,到20世纪的联邦存款保险,再到21世纪的金融创新,私人收益与公共风险之间的谈判从未停止过。在不同时间服务于不同目的而缓慢形成现在的风险管理机制,这种非线性的修补与叠加解释了为何今天的美联储、OCC、FDIC等机构之间职能重叠又相互竞争的现象。
建国初期,各州掌握银行特许权,以自由银行之名行地方垄断之实。银行的双重责任制要求股东以个人财富为银行债务背书,金融秩序高度依赖个体自律及清算所的自治,州级审查委员会和清算所的监管角色是准公共机构的雏形。1819年的恐慌暴露地方信用结构的脆弱,清算所在危机中起到了协调流动性和维护信任的功能。镀金时代颁布的国家银行法实现货币体系的初步统一,但流动性割裂的恐慌仍频发。纽约清算所发行临时货币以维持金融秩序凸显出央行的必要性,然而OCC的旋转门困境使实际的风险掌控有限。美联储成立的核心使命是防止恐慌,它将市场风险制度化地转化为公共风险,国家开始主导流动性的分配。大萧条时期的美联储是信任危机的中心,其局限性暴露无遗。FDIC的成立是将挤兑风险从存款人层面上升至财政层面,完成风险社会化的关键一环。银行监管由此完成双重防线:一方面社会化存款风险,另一方面切断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之间的风险通道,正式成为风险再分配的制度化工具。战后繁荣掩盖了监管碎片化的现实,美联储、OCC与FDIC之间各自为政反映财政与行政的脱节。银行监管也延伸至种族、区域正义等社会治理领域,金融制度从单纯风险管理转向广义社会治理。SVB的倒闭还是因为过度集中的资产配置、被忽视的流动性错配以及监管的迟钝,社交媒体加速信心的崩塌,又一遍上演利润是私人的,风险是公共的。
当风险定价被误认为风险治理,当创新成为逃避监管的借口,金融危机以更高频更短周期速度地回归。从金本位到美元霸权,从FDIC到巴塞尔III,从利率风险到算法风险,监管始终是围绕谁为风险买单的博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