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汉谟拉比
25-11-22 18:13 微博认证:2024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情感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看了一个新闻,代入父母,我感觉天塌了,母亲怀胎十月,孩子才出生没多久,结果尚在襁褓中的孩子就没了。这对母亲来说,简直是灭顶之灾。我们看的人,代入想一想都觉得心要碎了。
仔细看了报道中所呈现出来的事实,出生仅23天的孩子,在月薪18800元的“高级月嫂”看护下,从 1 点 56 分呛奶发生,到 2 点 07 分嘴唇发紫,长达 11 分钟的黄金抢救时间里,月嫂先后实施了 继续喂奶、隐瞒呛奶事实、不会海姆立克急救以及胡乱拍打胸口 等一系列错误操作。尤其在家长明确质疑 “是否呛奶” 时刻意隐瞒,直接导致抢救时机延误,甚至在医院面对医生时,还隐瞒实情,干扰医生判断,综上,该月嫂不仅存在疏忽大意,更有主动隐瞒、拒绝施救以及杜撰病情导致救治贻误的积极过错,我们其行为与婴儿窒息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父亲称1万8雇月嫂女儿被喂奶呛死#
此外关于追责的问题,这位月嫂在悲剧发生后声称自己“连0.1%的责任都没有”,而且当她在女婴死亡后不久就在朋友圈发布求职信息,就反应了我们办案时一个很常见的实务问题,那就是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我估计她之所以这么冷漠,一方面是她不懂法,同时她对生命是如此漠视,如此无所谓,根本不该做月嫂这么需要专业、爱心以及责任心的行业,一方面是她抱着我反正没有执行能力的心态,寻思反正我没钱,你们也不能拿我怎么样的心态。#月嫂喂奶疑致女婴呛死事后找新雇主#
我自己不生孩子,但是我常听身边小姐妹讨论找的阿姨怎么样,她们说找月嫂得看运气,虽然很多月嫂有资质,但是这些资质颁发的部门很多不是有权部门,所以她们也很难考证,月嫂的背景审查、技能考核完全依赖雇主自行判断,缺乏第三方机构的有效监管,她们也只能一个个自己试试,或者通过熟人互相介绍。
所以,我觉得是不是后续应该建立一个月嫂背景与消费者反馈的数据库供新生儿的父母查看选择,当然中介机关对此要保护个人信息。不然这些新生儿的家庭只能通过传统的熟人介绍,或者冒险的自己尝试,不知道还会有多少悲剧。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