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宁寧 25-11-22 18:51
微博认证:利至高法律 高级合伙人 娱乐博主 超话粉丝钻咖(宁深见麓超话)

明星作为自然人,其感情生活等私生活范畴受《民法典》人格权编保护,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是法定权利,是否公开、何时公开的决定权完全归于本人。成年人之间的情感交往属于纯粹私人事务,无论是初期沉默还是间接回应,均是当事人行使权利的合法选择,不应被外界强制干预。

公众对公众人物的“关注权”并非无限扩张,需恪守法律边界:公众知情权的核心应聚焦于艺人的作品质量、职业表现等与公共利益相关的范畴,而非私人生活细节。胡彦斌“不是AI的”回应,本质是对过度窥探行为的合法抗辩——法律并未规定艺人需对私人感情事务承担“解释义务”,其无需逐一向公众披露感情细节,仅针对核心争议作出回应,已完全符合权利行使的合理限度。

“被关注”不等于“被占有”,公众人物的人格尊严同样受法律保护。年龄、身份绝非衡量情感价值的标尺,而尊重他人隐私权、不越界窥探私人生活,既是《民法典》明确的权利行使原则,也是公序良俗的基本要求。能经得住时间考验的,永远是艺人的才华与品格,聚焦作品、尊重边界,才是对公众人物最基本的法律素养与人文尊重。
#胡彦斌 没有义务向全世界汇报#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