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鱼开罐次日发现异物女子难自证# 【丁香鱼开罐次日发现异物 消费者如何“自证”? 律师:异物何时进入容易存争议 维权需提供形成高度可能性的证据链 后续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协调 双方达成一致】#多方回应丁香鱼开罐次日发现异物# 10月28日,何女士在平潭一零售门店购入某品牌丁香鱼罐头,于10月31日第一次食用,后将罐头放入冰箱冷藏,11月1日第二次开罐时,在罐头中发现无法食用的异物。事后何女士向门店和丁香鱼罐头厂家投诉,厂家认定异物是消费者保存不当导致的发霉。蔡思斌律师指出,在消费者离店食用和外卖的场景下,维权的难点在于如何举证,因为消费者和商家容易就异物何时产生、以及产生原因出现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提供形成高度可能性的证据链,如果商家不能提出反证,法院通常会采取消费者的主张。目前,何女士已与涉事门店在平潭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调下达成一致。Via@第一帮帮团 http://t.cn/AXLf4Be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