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泽易 25-11-23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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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时间648: 关于被判有期徒刑缓刑并不属于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法律依据

一、认为“有期徒刑缓刑”属于“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严重的法律认知错误,有关国家法律及国务院文件等依据如下:

1、国家法律依据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缓刑刑罚”和“有期徒刑刑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的完全不同两种法定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别对“有期徒刑刑罚”和“缓刑刑罚”这两种完全不同刑罚的期限、执行方式等都有明确规定。
有期徒刑刑罚是剥脱人身自由,在监狱或其他场所执行并强制接受劳动改造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有期徒刑刑罚:“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详见刑法第四十五至第四十七条。
缓刑刑罚是限制人身自由,属于劳动自由,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缓刑刑罚是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在其市、县居住地居住,不进行劳动改造,而是属于劳动自由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缓刑刑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详见刑法第七十二至第七十七条。
它们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刑罚,且“缓刑刑罚”是明显轻于“有期徒刑刑罚”的。

2、国家法律依据㈡: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1〕1号文件。
2021年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该刑事诉讼法解释文件的第二十一章关于刑罚的执行程序,将刑罚从高到低进行了排序,依次是: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缓刑、剥脱政治权利等。“缓刑刑罚”是明显轻于“有期徒刑刑罚”和“拘役刑罚”的。详细请见附图。

3、国务院文件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2012年11月24日,为了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法规草案质量,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将“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和“有期徒刑缓刑”给于区分,并明确了“被判处其他刑罚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属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4、现实中的司法适用和行政处罚实际案列:在司法现实适用中,全国行政处罚实际案列中,被判缓刑的没有被开除的案例很多,同时,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文件认定有期徒刑缓刑,所判刑罚执行完毕后不构成累犯等。因为被判有期徒刑缓刑并不属于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情形。

二、法律结论:因此,认为“缓刑刑罚”属于“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严重的法律认知错误。认为“有期徒刑缓刑”属于“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对中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的国家法律、以及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法规的历史沿革等不够了解,凭自己错误的主观意识来判断,而造成的严重的法律认知错误。

三、央视快评:近日央视发布《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指出:法治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各部门各领域要严格依法办事,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取得的新成就,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主体责任,抓好法治领域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实。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法律##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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