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政府弄虚作假违法拆迁知多少(连载)
——烂尾的“张仪村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纪实
脏事,哪里都有,皇城根儿下也不怎么干净。本博试图几个月时间连续晾晒这个举着“民心工程”“阳光征收”旗子,走着腐败工程、暗箱操作路子,犯罪红线近处徘徊十个年头、拆成半拉却最终黑不提白不提名存实亡了的政府主导棚改项目(最新网络消息说是原棚改区域又重新招标搞城中村改造);摊开那些政府机关的不作为乱作为、公职人员及官员的假公济私巧取豪夺、企业管理人员的监守自盗吃里扒外,看看他们是怎样内外勾结弄虚作假、联起手来瓜分国有资产侵害群众利益,看看司法局、法院相关从业者又是怎样的以法之名干脏活,看看监督群众数年如一日坚持不懈、历经怎样艰难曲折不见曙光依然在路上。如实道来,拆穿种种谎言,澄清被搅浑的水,有图有音有真相。
自北京莲石路南行约两公里,至西四环与西五环之间卢沟桥街道辖区的张仪村路东侧四号院,即是进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主导的“张仪村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了。规划总用地面积七万多平方米,四至范围:东至首钢二通厂,南至现状住宅,西至张仪村路,北至规划张仪村东一路。棚户区绝大部分涉及的是原北京城建地铁地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生活基地(俗称“吴家村基地”或“张仪村路东侧四号院”,形成于1983年基建工程兵某部军需库随部队集体转业),土地办理了用途为仓储的国土证,地上房屋均为无产权证明的国企自管公房。本项目于2016年通过政府一次性招标启动,中标单位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是否走形式存疑,但手续齐全),总投资超四十四亿元人民币。
本棚改项目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设立与启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为主体责任者,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亦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当时是两块牌子)组织实施,委托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承担具体工作。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