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个真心觉得离谱的帖子。博主是高中生,脚骨折了走路不方便,食堂离班级太远,家长就把饭带到学校里让博主吃,但是班主任不乐意,说在教室吃饭违反学校规定,这样影响不好让博主自己解决。可是大冬天的太冷了也没法在走廊吃饭,博主家长就想了个招,托关系让学校里的其他老师收留一下博主,饭点在办公室凑合一口,家长自己也跟着陪伴,结果被办公室里的老师甩脸子,感到很难受决定回走廊吃饭了,故发个帖子在🍠求助一下。
结果被红薯女骂惨了,评论区刻薄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指责博主给老师添麻烦,有些自己是老师的还跳出来发言说班主任的权利就是不大,说实话我真不太相信一个班主任连让特殊状况的学生在班级里吃口饭的权力都没有,再说了为什么不帮忙向上疏通找领导呢……?这帮没有同情心同理心的还进一步臆想博主没有朋友给带饭,是小县城贵族只知道托关系,自己连一丁点委屈都不愿意受。不否认博主也有做错的地方,但是她也是真没招了,高中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就是很脆弱吧,我十七八岁如果遇到这样的事也会感觉天塌了。回想起我上学的时候和朋友们在教室里叽叽喳喳吃外卖看综艺、老师过生日全班给老师买蛋糕凑在一起分吃蛋糕的日子,真的比现在不知道要幸福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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