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配偶是第一继承人# 因为结婚成家的本质就是合伙创业,夫妻双方就是公司大股东。
夫妻结婚组成小家庭之后,就是一个团队、一个微型公司 ,夫妻是合伙人,财产共享,劳动成果共享,荣辱与共,是个利益共同体。
有活儿要一起干,财富要一起创造,孩子要一起养,钱要一起管,因此财富和劳动成果也要一起享受,自然财富分配中配偶也是第一继承人。
但是,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要一起经营和创造,而不是靠其中一方付出和创造。
要合理分工,如果男的赚钱能力差、女的赚钱能力强,那就让女的多出去出去赚钱,男的多照顾家庭;
如果男的赚钱能力强、女的赚钱能力差,那就让男的多出去出去赚钱,女的多照顾家庭;
如果夫妻赚钱能力都强,那就应该都出去赚钱,家务、照顾孩子之类的,花钱请保姆请保洁等来做。
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目的都是为了过上更富足更幸福的生活。
不能要求某一方既要承担主要的经济责任,又要承担主要的照顾家庭责任,这样不公平。
如果有一方,只想享受财富和劳动成果,却不想参与创造财富、不想参加家庭劳动,只要权利,不要义务,那这家公司注定干不长、做不大,很快就倒闭破产。
而如果市面上,有任何一家公司是这样的模式:
甲乙两个合伙人创业设立一家公司,甲要出主要的本金,要给乙十几万二十几万入职奖金,要分一半股权给乙,乙还要掌管公司财政大权,但具体的业务活要要求甲去干,公司资金运营要要求甲承担,乙不满意随时可以提散伙,合伙创业一两年就散伙,入职奖金不退,还能分走一半公司的财产。
这种模式的企业百分之百倒闭。
偏偏这种模式在婚姻家庭领域非常常见,结婚率不低、离婚率不高才怪......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