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分手后父亲拒付抚养费#,法院:支付22200元后,按每月600元付抚养费】11月18日,@九派新闻 从平安黔南获悉:梁某某系罗甸县边阳镇某村人。2017年初,刚满17岁的她与同村男子陈某结伴前往广东务工。期间,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2018年9月,梁某某在广东某医疗机构生下男婴陈某甲,并与陈某共同照顾。由于当时梁某某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与陈某办理结婚证。2022年2月14日,两人多次发生矛盾后彻底分手。分手后,陈某拒绝履行抚养义务,且孩子无出生医学证明、缺乏父子亲子关系证明,梁某某独自抚养陷入经济困境,给孩子上户口、索要抚养费屡屡遇阻。多次通过微信联系陈某未果后,2023年2月10日,梁某某进行亲子鉴定,确认自己与孩子的亲子关系,以此作为给孩子上户口的依据。2023年6月1日,因陈某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梁某某希望通过民事诉讼为梁某甲争取抚养费。2025 年3月,法院受理该案并审理查明,梁某甲系二人非婚生子,分手后由梁某某独自抚养,陈某未履行法定义务。7 月,法院判决陈某支付2022年2月至 2025年2月期间抚养费22200元,自2026年起每年一次性支付当年抚养费(每月600元)至孩子年满18岁。“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权利,抚养非婚生子女是法定义务。”检察官表示,后续将持续跟踪判决执行情况。 http://t.cn/AXLirUH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