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当局“内政部长”刘世芳:大陆不是外国籍我非常讶异】
花莲县富里乡学田村长邓万华、民众党李贞秀因是大陆配偶,能否在台湾从政引发政治与法律界讨论,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已表态修法,明定大陆配偶参政权不受“国籍法”规范。但台湾“内政部长”刘世芳今天(24日)表示,“大陆不是外国籍我非常讶异”,如果大陆地区不叫外国,等于变相承认台湾是中国一部分;“我们的国家现在就是中华民国”,不论怎么样“中华民国”主权不能让渡,也不能被解释为中国一部分。
邓万华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解职而向花莲县府提起诉愿,诉愿委员会日前决议撤销原处分,而李贞秀则因为民众党“两年条款”,预计明年2月递补为“立委”,但也因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尚未确定能否顺利就职。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已表态,将修法明定大陆配偶在台湾参政权不受“国籍法”规范;民众党“立法院”党团则宣示要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刘世芳24日到“立法院”备询时,民进党“立委”黄捷询问,怎么看国民党说修“国籍法”,让大陆配偶不用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就可以任台湾公职?刘回应,“内政部”主管的“国籍法”20条非常清楚,要担任“中华民国”公职 ,“他(她)对台湾的中华民国负有国家忠诚义务”,如果拥有“中华民国”以外国籍,忠诚义务大打折扣,甚至对敌对国家来讲,会让人觉得有忠诚、“国安”渗透等问题,“我们是极其不以为可”。
刘世芳说,网络上有人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算是外国籍吗?对的,2023年“行政院秘书长”函提到,“中国大陆人民不具有我国国籍就不属于我国国民”,所以“内政部”依此向北北桃花这几个有村里长资格的大陆配偶,都有多次发函指按“国籍法”要解职,但这次花莲县府诉愿提到,另为适法处理,所以“内政部”请同仁去了解,但无论怎样,如果这位陆配恢复村长资格,“我们仍会依法请她解职”。
民进党“立委”李柏毅则询问,怎么看有国民党委员说大陆不是外国?刘世芳表示,“大陆不是外国籍我非常讶异,因为我们拿的中华民国不管是身份证或护照或其他官方单位有关,都没有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李柏毅笑着续问,应该要反问,大陆不是外国,请问“中华民国”是外国吗?刘世芳说,如果大陆地区不叫外国,等于变相承认台湾是中国一部分,因为全世界认知到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李柏毅说,为了选举,有国民党跟民众党委员做出这样提案,只是想要拿到选票,但忘了“中华民国”、忘了大陆是敌对势力、忘了大陆一天到晚都想要并吞我方。刘世芳表示,“我们的国家现在就是中华民国,不论怎么样,要保全中华民国最大利益,主权不能让渡,也不能被解释为中国一部分”。 http://t.cn/AXLXoa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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