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掉落」
《显著错误》
林祎凯写不出东西的时候就会去咖啡店。
拎本书拎个平板,眼镜一架咖啡一放,再往那儿一坐,哦豁,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作家。
——这话是咖啡店老板说的。
咖啡店老板是马群耀,一个富二代,去伦敦当了几年留子,回国,把家族事业一丢,搞了个社区咖啡店。
一开始很小一间,林祎凯第一次来差点没地方坐的程度,外面下雨,他淋湿了,小店本来就拥挤,吧台前面唯一空位上还盘了只猫。
老板看他把猫抱在怀里,那猫懒洋洋的,竟然没抗拒。
“喝什么?”“热巧克力。”“只有咖啡。”“那就热拿铁。”“行。”
老板在他面前放下一杯热水,一盒纸巾,林祎凯顺猫毛,抬头和挂着围裙的老板目光对上。
那时候马群耀硬硬的短发,脸是古铜色,眼睛大而明亮,像只狗。
第一次见林祎凯就觉得他好看了。
之后林祎凯看着小店扩店、扩店、再扩店,最后搬进巷子里,变成栋三层小楼。
其实林祎凯不喜欢喝咖啡,但他挺喜欢马群耀。
对,他是gay,文化人嘛,当gay很正常。
他一直都是gay,小学发现自己写东西厉害就是因为靠写诗追到了初恋。
具体怎么写的忘了,但是当作家的伏笔那时候就埋下了。
写小说的事给马群耀知道以后,马群耀倒是一点儿也不惊讶,他说,林祎凯看上去就很文艺。
听起来不像夸奖,那就确实不是。
“瘦了吧唧,白得像纸,沉默不爱笑,还老是拿本书独来独往的,「作家」两个字都写脸上了。”
马群耀讲话就这风格,直接,有点mean,听起来像是冷嘲热讽。
林祎凯时常想,要不是阴阳怪气的嘴,他也很难喜欢马群耀,是的他就是喜欢马群耀桀骜不驯的傻样。
当然也怀疑喜欢得不到的感觉,毕竟写作者都有剥离视角,看到什么人遇到什么事儿,不管好坏都是素材,体验是灵感之源。
马群耀是行走的活素材,林祎凯来喝咖啡,和他当朋友,看他这样那样折腾,包括恋爱。
马群耀朋友太多,男男女女,恋爱几乎没断过,续起长发以后,整天风里风骚站柜台里把个咖啡调得花里胡哨的,自然蝶舞蜂飞。
他看上去像花花公子,做的事也像花花公子,但林祎凯又觉得他不是。
不是林祎凯有滤镜,而是他看出马群耀是情感浓度低的那种人。这种人谈起恋爱来很诚实,不会敷衍和欺骗,但他的爱只有那么多,给到头了就给不了了,但是没有人会在恋爱中停止索取爱。
他给不了的他也不会承诺,大家好聚好散,总会有更适合的人出现。
林祎凯把马群耀的这个特点写进书里,马群耀发现了,结果那本书卖得很好,被马群耀放在店里书架上,也算是一种宣传了。
久了林祎凯就放开了,索性大刀阔斧地写,今天借一个缺点明天借一个优点,后来一写男主角就想起马群耀的脸。
摇摇头:疯呐,以为自己写同人文呢?
别说,他不好意思把自己的幻想给出版社,于是换个笔名当作网文放在网络上,连载没多久就上了榜。
咖啡店惊现读者,一见马群耀就觉得怪怪的,之后把文调出来一看,可不就是嘛。
二次元和三次元的交叉点,林祎凯就杵在这儿,有点尴尬,怪只怪他写得太具象太生动,太有指向性了。
读者走了以后马群耀看他脸红,笑了。
“害羞什么?”“谁害羞了……”“写的时候怎么不知道害羞。”
林祎凯差点说,你做春梦会害羞吗!
还好没有。
马群耀嘴角一歪:“还挺敢写。”
林祎凯脸都要冒烟了,他真的不应该那么实诚。
马群耀太贼了,他看过!
一杯热巧克力放面前,苦甜香飘上来,林祎凯被熏得晕乎乎的。
马群耀就在热气后面笑,隔着吧台,手掌贴上林祎凯的脸。
“就这姿势吧?男主角第一次吻女主角?”
林祎凯转身跑了。
修身养性好几天,文也断更了,再回来的时候若无其事,只是不坐吧台了,靠窗的位置,背对着马群耀,做自己的事。
马群耀端咖啡过来。他不动,马群耀站那儿也不走。
“干嘛?”底气不足的时候,他会装凶。
马群耀低头看他,表情很微妙,然后,走了。
其实林祎凯是知道的,他要是跟马群耀表白,马群耀十有八九会答应。
但他也知道自己想要的不是这样。
马群耀不是他该喜欢的人,和这样的人在一起他会痛苦,马群耀的情感浓度和他并不匹配。而且,马群耀有太多选择了,他不想变成其中一项。
当然这么消极其实也就是缺乏勇气。他写小说,主角可以一腔孤勇飞蛾扑火,但换自己,却患得患失知难而退。
过了一阵子,林祎凯来了几次都没见到马群耀。
店长说,马群耀可能要把店转出去了。
“什么意思?他不做了?”“少爷回家继承家业嘛,他没和你说啊?”“没。”“我还以为……”“什么?”
店长真实地诧异了:“你不知道啊?他搬这儿来不是为了你么?”
“什么鬼?跟我有什么关系?”
马群耀店迁的时候找地方,林祎凯确实是提过一嘴,说这条巷子里有空间,但最后选这里,马群耀说是因为符合条件。
店长乐了:“符合什么条件?他姐有一栋楼,在城东那边,免费的他都不要。”
这是要不干了,就用不着偷偷摸摸八卦老板了。
不是说作家敏锐吗?人家天天给他留着座,巧克力过敏也给他做热巧,拒绝多少追求者,敢情是一点都不知道呵。
哦豁,两个人没半点关系哈。
“你的书他给我们每个人都送了一套,你不会以为那边架子上放的一直都是同一本吧?客人拿起来他就给人家送,再买了补上。”
林祎凯还是奇怪:“不是,他干嘛啊?”
“喜欢你呗。”
“……什么啊……”
林祎凯给马群耀打电话。
马群耀过了好久才接,林祎凯说:“咱们谈谈。”
马群耀给了个地址,不远,林祎凯走路就能到,是马群耀家。
马群耀在打包行李,沙发也包起来了。
这是真要搬呀。店也搬家也搬,说也不说一声,是打算不见面了。
林祎凯话到嘴边说不出来了。他确证了自己的想法,马群耀的感情,水一样淡,想流就流走了。
「喜欢」真的不算什么。他太大惊小怪了。
他本来想求证来着,也觉得用不着了,真假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还没有得到马群耀,就失去他了。
好在他是一直都知道的。
马群耀说:“喝什么?家里也有巧克力的。”
“你不是过敏吗?”
“你知道了,那帮人嘴巴真大。”
“马群耀。”
“嗯。”
林祎凯说:“如果要走的话,就不要回来了。反正,没用的。”
马群耀看着他,好像在琢磨他的意思,有点发怔,但很快就平静下来。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马群耀笑了笑,那笑容不好看,很不适合他。
“就不能试试吗?”
林祎凯摇摇头,眼泪已经在眼眶里了:“不行的,我怕痛。”
马群耀沉默了。他注视着林祎凯,静静地看着他。
“其实我没打算走。林祎凯。我想陪着你。我不知道这算什么,但我真的这样想。”
林祎凯笑了,颧骨把眼泪逼出来。
“算什么啊……你为什么要陪着我……”
“我不知道。”马群耀说,“你淋湿了,跑进我的店,要喝热巧克力,抱我的猫,你做的这每件事我都不喜欢,可是,我却喜欢你。”
没有逻辑,没有道理,好奇怪。
错误的咖啡豆,错误的味道。
错误的笔触,错误的文字组合。
对不上,一切都对不上,不是彼此想要的。
可是,喜欢你。
我喜欢你。
我是喜欢你的啊。
“是那种会让我害怕的「喜欢」。”
我也想逃跑,但我选择留下。
你呢?
最后的最后,林祎凯还是跟马群耀在一起了。
咖啡店转出去了,马群耀于是回家去卖轮胎。
卖了一阵子回来看,林祎凯的那个位置,没有林祎凯。
换了的老板,是马群耀朋友。
说他走了作家就不来了。
网文停更复更停更复更,现在又停了。
听说因为书改编成剧,作家和魔改的制作班底在网上撕了一场,舆论骂战以作家抑郁加重出国散心结束……
他们说这些的时候,林祎凯就在马群耀背后站着。
瘦且苍白。
马群耀回头看见他,愣了好一阵子。
林祎凯说:“下雨了。”
外面真的在下雨。
“热巧克力。”
他拿着书,带着平板,猫不知道从哪钻出来,在座位上打盹儿。
下午三点半太阳雨透过阳光,马群耀把林祎凯拉过来抱住他。
错误太普遍。有时候我们要有勇气接受。它不那么好,不那么美,不那么坚硬不那么安全,但它也可能是我的心想要的。
我不知道,我只有试试看才知道。
也许也只有痛才知道。
如果我拒绝痛苦,是不是等于拒绝我心所向?拒绝一切?
试试看,我说了,试试才知道。
林祎凯把网文写完,是半年后的事了。
这半年,卖轮胎的马群耀又回来煮咖啡。
两个人住在一起,猫抱回家养,但抱人的时间比抱猫多。
林祎凯没有想象中那么高需求,反而马群耀有点给太多。
日子过得不错,没有显著错误。
就写到这。
阳光很暖,林祎凯合上电脑,闻到咖啡香,马群耀从背后抱上来。
好了。就写到这。
——这个系列纯练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