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了三十多年法律工作,突然发现自己越来越不懂法了。特别是在民事、刑事领域,一桩桩奇葩事件出来,竟然还能堂而皇之成为经典案例,匪夷所思啊!
司法解释与自由裁量权滥用,违背基本常识、常理的说法毫不避讳地大谈特谈。民事案件中的高度盖然性,变成了小概率集合;用极小概率否定科学检测结果,也能在刑事案件中出现。
不同性别同案不同判间或有之。相同事件不同当事人赔偿金额天壤之别。迷茫了,颠覆了,不知所措了,许多关系处于严重不确定性状态中,包括婚姻,包括家庭,甚至不属于家庭的恋爱关系。
司法界也该有动作,时间不会太远,踏实等着。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