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蛇陛下 25-11-26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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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属于家庭成员#

我真的是眼睁睁的看着我好几个小姐妹因为这些年的网络男性形象的魔幻与婚姻相关的法律条文的日渐疯狂,从想要正常婚恋一路狂奔到了“不沾男”

真是眼睁睁的看着

最开始

——“随缘呗”

然后

——“谈恋爱吧,也不用登记,就这么过了,也挺好的”

最后

——“我疯了才找男的”

看看今天这条热搜,我猜无数姑娘脑子里都会疯狂播放最后这句话[二哈][二哈][二哈]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