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地禁止给未成年文身#】11月24日,洛阳市公安局通过@平安洛阳 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告知书》,称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其中提到,根据《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这份《告知书》的落款为洛阳市公安局、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篝火视频 http://t.cn/AXLpohU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