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
初衷是好的,但是有些细节是否需要完善?
比如被拐卖的妇女在【家庭成员】这一身份认证方面是否会被无耻方道德绑架?甚至更难以脱身?
比如“海王”(《三十而已》梁海王那种不婚主义者)是否可以钻漏洞达成“伪重婚”事实却不用负法律责任……
我相信初衷确实是好的,但也希望完善细节,加强民意调查,听取大家多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发布于 山东
#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
初衷是好的,但是有些细节是否需要完善?
比如被拐卖的妇女在【家庭成员】这一身份认证方面是否会被无耻方道德绑架?甚至更难以脱身?
比如“海王”(《三十而已》梁海王那种不婚主义者)是否可以钻漏洞达成“伪重婚”事实却不用负法律责任……
我相信初衷确实是好的,但也希望完善细节,加强民意调查,听取大家多方面的想法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