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挺好的啊,为啥那么多反对的声音,例如出现家暴、财产侵害,如果严格按“没领证=不是家人”,受害方就会没有保护。
其实很多国家也有类似做法:像澳大利亚、新西兰,同居几年基本就等同事实婚姻,财产分割、暴力保护令、继承权几乎与婚姻相同。加拿大、英国则把同居视为“家庭生活”,在家暴保护、福利上都会覆盖,但不等于婚姻。
整体趋势很清晰—我国这次的认定也属于这比较务实路径类似加拿大和英国的力度。个人观点,对弱者是好事。
发布于 江苏
#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挺好的啊,为啥那么多反对的声音,例如出现家暴、财产侵害,如果严格按“没领证=不是家人”,受害方就会没有保护。
其实很多国家也有类似做法:像澳大利亚、新西兰,同居几年基本就等同事实婚姻,财产分割、暴力保护令、继承权几乎与婚姻相同。加拿大、英国则把同居视为“家庭生活”,在家暴保护、福利上都会覆盖,但不等于婚姻。
整体趋势很清晰—我国这次的认定也属于这比较务实路径类似加拿大和英国的力度。个人观点,对弱者是好事。